警惕卫生间:如果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传染
2020-02-03 1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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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最新研究成果,该院肝病研究所研究发现,在某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的粪便中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很有可能提示粪便中有活病毒存在。
而1月31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报道的美国首例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成功治愈的病例中,也提到了在患者发病第7日采集的粪便样本中检出了2019-nCoV RNA(相关阅读:特稿 |解跃峰、马军:饮用水厂病毒去除与控制效能分析)。在此前,北京卫视《养生堂》“疫情防控特别节目”播出了30日对钟南山院士的专访中,钟南山也提醒说,虽然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还是通过飞沫传染,但要注意粪便传染的可能性。

如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存在粪便传染的可能性。那么,几件事需要提醒千家万户引导起注意:


一、家庭用户:

卫生间下水道的防线!!!

2003年,SARS从排水道进入某花园的示意图值得大家调度重视。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管道,也是现代社会中,家家户户之间的连接物,无论是上水还是下水。以前没有一户一表之间,许多自来水公司或多或少见过这样的案例:楼上用户抽水马桶水箱中的水,被倒吸至楼下用户的饮用水管中。下水道的结构,我不清楚,水流向是单向的,但我相信细菌病毒繁殖,我想应该是没有方向性的。口罩买不到,我想密封圈一类的,还是没有问题的吧。做好地漏的消毒,估计也是举手之劳。


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厂的运营与管理,在环保监督的严管之下,很多事情,不必多说,但当前复杂的疫情面前,以下几个重点事项看似简单,但容易忽视,如有问题,说不定就是你的黑天鹅,需要特别值得注意 :


1、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厂外的集污管网中的水,应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的相关行动,加强监管)

2、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督促其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4、请各位污水处理公司负责人,注意研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见附件)

2月1日深夜,生态环境部印发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下称《技术方案》),安排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因此,污水厂除了做好水质检测人员、值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不要局限一口罩的佩带)外,还要注意对排放口的水质监测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将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做好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明确,已发生疫情的地方,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应督促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督促其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未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并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机构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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